股东通讯政策

为使股东可在知情的情况下行使权力,及让他们与公司加强沟通,公司制定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股东及公众投资人可获得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的公司信息。

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

「公司通讯」指公司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ESG报告(如适用)、年度财务报告连同核数师报告及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b)中期报告及中期摘要报告(如适用);(c)会议通知;(d)上市文件;(e)通函;(f)委任代表表格;及(g)「可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

注:「可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的任何公司通讯,该通讯寻求其证券持有人就如何行使其作为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进行选择作出的指示。

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时载于本公司网站www.tongchengir.com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公司分别透过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可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除外)。

如股东欲:

(i) 变更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

  • 透过电子方式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或
  • 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的英文印刷版本;或
  • 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的中文印刷版本;或
  • 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的英文及中文印刷版本;

(ii) 变更语言方式,

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透过填写并提交回条(见下文标题「文件下载」)向公司发出不少于七个自然日的事先书面通知本(邮寄至中国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酝慧路66号同程旅行大厦或电邮至TongchengSA@ly.com)。

文件下载

如果股东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无效或无功能的电子邮件地址(当收到系统生成的「未送达邮件」),则所有未来可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及印刷版本的通知将以印刷形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地址为股东在公司股份登记处保存的股东名册上的地址,或为此目的已提供给公司的任何其他地址。公司鼓励股东以电子方式查阅所有公司通讯,以帮助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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